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0.10.2015  20:44
  

      为践行三严三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10月29日,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民委副主任包力军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精神,包力军就《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是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实质。中央重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两者互为补充,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准则》是“航标”,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动指南;《条例》是“雷池”,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不可触碰的禁区。我们要准确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联系,自觉内化为做人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标尺。学习两项法规,要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学思践悟,领会精神实质,熟记条文,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组织好本支部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真正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要对照准则,严格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提高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抓手。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衡量、对照、检验工作,查摆自身在从政道德、改进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三是要严明纪律,努力强化自我约束。《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规范,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要自觉摒弃“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的‘专利’”、“普通党员干部无职无权,与腐败不沾边”等错误认识,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的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会后,省民委(宗教局)将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奉公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机关党委 白一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