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专门会议 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9.10.2015  17:53
     

          近日,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知》后,委党组高度重视,于10月29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习。省民委副主任包力军主持会议。 

  

   包力军强调,一是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实质。中央重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两者互为补充,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准则》是“航标”,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动指南;《条例》是“雷池”,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不可触碰的禁区。委全体党员要准确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联系,自觉内化为做人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标尺。学习两项法规,要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学思践悟,领会精神实质,熟记条文,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组织好本支部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真正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对照准则,严格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提高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抓手。每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衡量、对照、检验工作,查摆自身在从政道德、改进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三是严明纪律,努力强化自我约束。《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规范,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要自觉摒弃“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的‘专利’”、“普通党员干部无职无权,与腐败不沾边”等错误认识,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的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总之,要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唤醒委内每一名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道德“高线”,划清纪律“底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努力肩负起开创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的光荣使命。

   会后,机关党委下发通知,要求所属各总支、支部尽快结合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安排相关学习研讨,做到原原本本的学,逐条逐句的学,并及报送学习情况。(机关党委 白一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