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牢基础 强化保障 辽源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

25.11.2014  16:32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辽源市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自8月下旬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办和监管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检查排查和整改规范。据统计,专项整治行动中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41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2个次,取缔无照经营户31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刑拘3人。

——迅速部署落实,细化责任分工

接到上级关于此次专项整治的部署文件后,辽源市食品安全办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和有关精神传达给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工商、质监、食药监和公安等部门分别采取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细化了工作安排和人员责任。同时划定了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整体联动、责任分明的工作格局。

——开展整治行动,规范生产经营

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关部门立足监管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深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工商部门 一是开展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以网格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市场检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 “黑作坊”。二是进行包装标识和质量检查。围绕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划定了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市场巡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做到巡查到位、监管到位。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市场巡查频次和行政执法力度,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下架封存,坚决做到从重、从严查处,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质监部门 强化了对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从主体资格清理排查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5个方面共23个具体内容入手,制作了《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表》,在检查中逐条对照查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生产场所环境卫生较差,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不全,食品生产相关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依法处置。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督促其改善生产条件,及时建立基本档案,从卫生条件、原辅材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进货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也未发现有超限量、超范围和使用非食用物质非法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小作坊存在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无食品标签标识(简易包装或没有包装)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食品生产单位限期整改。

食药监部门 将城乡结合部的餐饮单位、乡镇小餐饮店列为重点区域,对餐饮单位的基础设施,生产加工流程,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销售非自产食品,是否有销售假冒、仿冒、劣质酒水饮料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食品添加剂。对餐饮服务单位“两证”持有情况、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操作环节、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农村群体聚餐安全情况等进行了深入检查。同时注重强化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对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强化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动态等级评定的覆盖面。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操作和销售非自产食品行为。二是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监管。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冬季腌泡的酸咸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野生蘑菇、发芽马铃薯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三是加强农村大型聚餐监管。对承办农村宴席的“大棚车”和农村乡土厨师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管理,组织“大棚车”承办者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由协管员对大棚车服务进行现场指导,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强化案件侦办,严打违法行为

在整治工作中,各监管部门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确保案件及时处置、一查到底。公安机关结合“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深化年百日攻坚战”行动,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和侦破力度。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300余人,警车100余台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破获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人,保持了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两起案件分别是: 1.代云学等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 2013年12月至今犯罪嫌疑人代云学在寿山镇国庆村一住户家中雇佣程忠仁、李成海二人使用注水工具为其所收购的活牛在屠宰前注水,屠宰后向外出售注水牛肉,涉案金额40余万元。市公安局于2014年9月22日对代云学、程忠仁二人刑事拘留,李成海因病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10月13日市公安局依法对该三人提请检查机关予以批准逮捕,10月20日市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决定,现该三人均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现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 2.王镜源销售假保健品案。 2013年11月至今王镜源在龙山区向阳街其家中通过在外省购进降糖、降压类假保健品在网络上进行销售,销售金额20余万元。向阳分局于2014年9月12日对该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此外东丰县还先后打掉贩卖死鸡1万1千斤案、整顿并关闭全县私屠滥宰黄牛户9家,有力净化了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打牢监管基础,构建社会共治

为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延伸到基层,辽源市在全省率先构建了市、县、乡镇(社区)、村(网格)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在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办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全市30个乡镇、30个社区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为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基本情况档案,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及时搜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安全动态。为了鼓励群众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市食品安全办成立了食品安全举报中心,设立了食品安全咨询举报专用电话,接入国家12331举报平台,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有奖举报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有关农村食品安全的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各单位同时加强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村基层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升食品生产经营的自律意识,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食品,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目前辽源市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已经两月有余。整治行动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精心部署和密切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该市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排查整改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和举报投诉,着力构建社会共治和联防联控工作格局,为保障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辽源市食品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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