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土地助“三农”——吉林省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诞生记

03.07.2017  09:11

  九台农商银行近日发放了一笔贷款,借款人是长春市九台区兴盛粮油收储有限公司,贷款用途为收购玉米,期限3年。这笔26万元贷款的发放,成为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纵深推进的重要节点。

  此笔贷款抵押物为长春市九台区沐石河镇杨树村老村舍地块使用权,这标志着吉林省首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长春市九台区落地。

  如何激活土地要素,从而破解“三农”融资难题?九台农商银行用实践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激活土地要素

  为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一直以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始终不能交易,导致其无法展现市场价值。这一项改革,唤醒了农村“沉睡的资产”,激活土地要素,必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2011年12月,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下文确定全国6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撤市设区前的吉林省九台市就位列其中,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的改革试验区。2015年3月,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选取了15个市(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长春市九台区成为吉林省唯一获批的试点区。

  九台农商银行致力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该行主动作为,积极与长春市九台区委、区政府沟通协调,先行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

  坚实的第一步

  如今,包括长春市九台区在内,全国共有33个土地改革试点单位,承担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任务。

  为配合试点工作的开展,九台农商银行及时出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在贷款对象、条件、期限、额度、利率、受理与发放、抵押登记、贷后管理等方面均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2015年12月30日,作为首宗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长春市九台区沐石河镇杨树村老村舍地块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在当日交易成功。

  地块面积4033平方米,长春市九台区兴盛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取得当地第一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许可。

  经过前期一系列制度性的稳妥安排,九台农商银行对该企业用户履行了调查、审查、审批等一系列流程。近日,以该入市地块使用权为抵押,九台农商银行向长春市九台区兴盛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发放了贷款,顺利实现了全省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的投放,为金融助农、融资兴企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助力“三农”融资

  此笔贷款的成功发放,进一步拓宽了“三农”融资抵押物范围,有效推进了农村资源的资产化、资产的资本化,为解决“三农”融资难题探索实践了一条新的途径。

  为更好地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激活金融要素,助力“三农”领域融资,九台农商银行成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合长春市九台区政府在九台区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经过试点,九台农商银行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相结合,推出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核心抵押物的涉农信贷产品,建立风险可控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机制。未来,将努力推动涉农贷款稳步持续增长,满足“三农”领域多元化融资需求,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