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视频会议召开

31.03.2021  00:00

 

  3月19日,我省召开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视频会议,总结了前段时间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析了存在问题,部署了下步工作。会议由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孙众志主持,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韩福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柴冠通报了总体工作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4个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相关情况和下步工作措施。前郭县、辉南县做了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实践,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承担起属地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推动、亲自协调落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形成部门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研判,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核查严防遗漏。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核查,坚持边查边改,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要精准鉴定、分类整治。各地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精准认定或鉴定,为分类整治提供依据。要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会议要求,要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强化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的督促指导,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1664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