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近日启动

25.03.2015  09:07

3月24日,吉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在梅河口市召开。吉林省农委主任李国强在会议上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

 

一是破解农村金融“瓶颈”问题。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允许农民用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直接赋予了农村土地经营权金融属性,盘活了土地资源。

 

二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使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直接获得资金,大幅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扩大再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活,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是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有效缓解新型经营主体在资金方面的压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新文化记者了解,此前我省部分县市已经试点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此次则是扩大到全省28个县(市、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