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26.10.2015  12:44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
  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主要为: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购机者和供货单位的职责等。
  (二)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地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电子邮箱等。
  (四)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桦甸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站主渠道作用。农机管理部门管理的网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在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增强农机化网站的信息搜索和查询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积极主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补贴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二)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电视、广播、乡镇公告栏、宣传单、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职责。农机推广站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二)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构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