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中的“油水”

09.10.2016  02:04

      为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国家出台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作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补贴。

 

      这原本是一项利民、惠民政策,但却被一些“蛀虫”盯上,利用不法手段从中牟利,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辉南县检察院就查办了这样一系列案件。

 

      2011年6月份,当地群众向检察机关反映农机系统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案件线索,经调查核实后,该院决定争取公安机关配合侦查此案。

      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特点,办案干警从全县农机补贴审批、审核、发放情况档案中抽剥出有价值的线索100余条,会同公安机关干警奔赴各个乡镇,展开了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通过对这些农民的走访,干警发现了大量农民身份被冒用的情况,所存在的问题都直指一批农机贩子和一些农机站站长,其中,农机贩子利用某些农机系统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漏洞,在农机补贴审批、审核、发放等环节弄虚作假套骗国家农机补贴款,根据前期掌握的大量证据,该院调集反渎部门精干力量全面开展了突审和立案工作,取得了案件的重大突破。

 

      “农机站站长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审核第一关,监督管理农机使用的直接负责人,掌握当地农业作业需求和农民生产需要的具体情况。发生套取农机补贴款这样的事,农机站站长是关键。”该案办案干警回铁坤说到。通过调查辉发城镇农机站站长郭某,办案干警发现农机贩子利用当地农民的身份冒名顶替购买国家补贴农机具,进而进行倒卖,致使农机贩卖人员有机可乘、有空可钻,通过确立农机站站长这个关键性犯罪嫌疑人,随后对多名经销商、农机贩子进行了立案侦查。同时,在调取外围证据的过程中还发现,有的农民是被别人“借用”身份证进行申报的,而农民本身没有享受到国家补贴政策,例如该院查处的辉南县农机管理总站站长黄某,其与吉林省某农机销售公司李某相互勾结,由黄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找当地农民,用农民身份报名,再由黄某办理审批、发车,并给该名农民少量“封口费”作为好处,再由李某销售农机具继而套取补贴款,黄某也从中获利,该院针对黄某的行为做立案处理,对黄某上线李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在查办辉发城镇郭某某、样子哨镇刘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时,干警发现多数乡镇存在倒买倒卖现象,而且各农机站或多或少都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状况,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针对这样的情况,该院到县农机局召开了法律教育警示大会,要求辉南县农机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检察干警在会上讲政策,讲法律,动员农机工作人员联合起来打击农机具倒买倒卖、冒名顶替购机的犯罪行为,并且在会上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了农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警示会召开后,先后有9名涉案人员来到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且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减少了许多办案阻力。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该院移送的农机系统渎职犯罪系列案件,法院均在较短的时间内审理完毕,并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真正保障了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