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查竟然拒绝接受农安交警处理 2个月后终被劝自首

12.07.2017  09:13

2017年4月26日19时28分,李某龙涉嫌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浙A9SH1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农安县农安镇站前街黄龙路交汇处时被巴吉垒中队交警查获。经对李某龙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9mg/100ml,随后警方对他进行了抽血检测。

抽血检测结果显示李某龙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19.79mg/100ml,已经超过醉酒驾车的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办案过程中,李某龙情绪非常激烈、抵触,民警多次联系李某龙,但是他都未到案接受处理。为了打击犯罪,严惩逃避者,农安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将李某龙上网通缉。

长春交警农安大队巴吉垒中队队长王警官多次与其家属、朋友进行沟通,从法律角度分析李某龙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其能够早日投案自首,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打消了其家人的重重顾虑。经家属劝说,7月9日李某龙从外地回到农安县公安局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