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开展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督导检查工作

12.09.2017  10:33

      按照州农委(州粮食局)《延边州农业委员会会关于开展延边州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延州农通字[2017]32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农通字[2017]38号)文件精神,9月7日,州农委常务副主任王凤新带领州农委相关处室及州农机总站、州农机监理所一行到珲春市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导工作。

      督导组先后听取了珲春市农业局、粮食局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对近期珲春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督导组强调,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里,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农业生产上。安全生产不能有一点疏忽懈怠,不能有一点麻痹大意。多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不要事后后悔,不要亡羊补牢,一定要在源头就把安全生产贯穿始终。安全永远在生产前面,永远是第一位的,不容置疑也不容商量。

      督导组强调,我州秋收农业生产工作即将展开,各种农业机械将进入使用高峰期,此时,正是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要高度重视农机具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保障农机生产安全,维护广大农户生命财产利益,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随后,督导组到珲春农机经销企业、珲春市三家子乡八连城村金秋水稻种植机械专业农场进行了现场督查。检查发现,专业农场安全意识已经明显提高,也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很多工作,但还是发现了部分安全隐患,如:部分农机没有粘贴发光标识,安全制度不够完善、没有悬挂在明显地方等安全隐患,督导组责令农场立即整改。(州农机监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