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通报2014年度现代农业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现场考评情况和整改意见的通知

11.05.2015  16:48

各有关市(州)、县(市)水利局:

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现代农业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现场考评的通知》(吉水农水函〔2015〕7号)要求,2015年4月,省水利厅派出现场考评组,对全省2014年度2批29个现代农业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进行了现场考评。现将考评情况印发你们,请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切实做好整改。具体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评情况

为了加强全省现代农业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规范建设,省水利厅从4月8日到25日对各地2014年度现代农业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工程管理和投入、工程质量、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财务等。从考评结果来看,全省2014年度现代农业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比较规范。第一批项目建设进度较快,吉林市永舒榆灌区、榆树市延青灌区、敦化市黑石灌区等项目已经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的90%以上;第一批18个项目有14个落实了地方自筹资金,有14个项目考评打分在65分以上。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灌区建设进度较慢。

截至现场考评时,第一批有14个项目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一半以上,其中6个项目完成80%以上;珲春市敬信灌区、通化县东江灌区、伊通县寿山灌区和柳河县全胜水库灌区完成进度在20%以下,其中前2个灌区未开工建设;第二批有4个项目未开工建设。

(二)个别灌区前期工作不够深入。

吉林省浩瀚水利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通化县东江灌区和英额布灌区存在工程前期现场测量、地勘深度不够的问题,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与实际不符,影响了工程建设实施。其中东江灌区建设内容中有2条渠道已经由其他部门建设完成,建设内容选定存在问题。

(三)个别灌区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和龙市海兰河灌区渠道浆砌石护底未按设计和规范施工,存在质量问题;该工程监理单位为吉林省圣憬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龙井市海兰灌区渠道钢筋混凝土矩型槽个别部分出现裂缝。

(四)个别参建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

个别监理单位未按合同派驻现场监理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监理大纲、监理细则,未及时评定工程质量,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个别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五)部分项目地方自筹资金未落实。

截至现场考评时,全省2014年度现代农业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共到位自筹资金1529万元。第一批项目中有14个灌区落实了自筹资金,磐石市柳杨灌区、龙井市海兰灌区、通化县东江灌区和珲春市敬信灌区等4个灌区未落实地方自筹资金;第二批有6个项目未落实地方自筹资金。个别项目由于地方自筹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工程顺利实施。

三、整改意见

(一)切实采取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项目建设投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要求,倒排工期,尽快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二)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工程前期工程深度,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加强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加强工程内业资料收集和整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三)切实强化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把质量放在工程建设和首要位置,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做为质量保证的主体,要切实强化内部管理,明确质量终身负责。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自筹资金到位。

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加强地方自筹资金筹集,保证地方自筹资金按照承诺及时足额到位,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请各有关市(州)、县(市)按照上述意见抓紧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送省水利厅农水局。对整改不力的,省水利厅将酌情减少或暂停今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其他农田水利建设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