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银行助力“龙抬头”

07.03.2017  11:33

      商业银行对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应采取同期央行确定的基准利率,有条件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适当下浮。同时,加大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予以贴息扶持,减轻企业的负担。——韩真发委员

      “吉林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尚处于哺乳期,处于质量提升的关键阶段,离不开银行的支持。”韩真发委员作为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民营企业家,每年的提案几乎都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关,今年也不例外。

      目前,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有20多万个,其中龙头企业8万多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近7万家,带动农户近亿户。但吉林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偏低,龙头企业不大不强的现象普遍存在。

      究其原因,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其他产业比,投资大、周期长、回报率低,企业发展资金短缺、融资能力弱。而商业银行的趋利属性,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自身各种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于及时得到贷款支持。尽管国家一再强调金融部门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但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依然很有限,普遍采取“谨慎”的态度。

      “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多数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难以做大做强的瓶颈性制约。”韩真发委员担忧地说,这种制约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使很多龙头企业多年来在原地踏步,甚至勉强维持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既要抗击自然风险,又要抗击市场波动的风险,一旦遇到以上两种较大的风险往往使企业雪上加霜,难于应对。

      “一个产业,若没有龙头企业引领,产业的发展是不稳定的。”韩真发委员说,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船无头不行,光有‘头’也不行,在加大对龙头企业支持的同时,也要加大对中小型农业企业的支持,创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构建产业集群。因此他建议,商业银行对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应采取同期央行确定的基准利率,有条件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适当下浮。同时,加大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予以贴息扶持,减轻企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