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审计局:浅谈“其他应收款”科目闲置产生的问题及对策

22.11.2016  17:00

  “其他应收款”科目是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金额不一定很大,但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是不可忽略的、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笔者,近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中屡屡发现,对该科目管理和核算均存在问题。

    一、“其他应收款”科目闲置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不按照财务制度对各种借据不予登记入账,导致库存现金超出限额。在审计中发现,有些单位为了避免会计记账的繁琐或规避有些借款人的借款行为留痕迹,会计核算时不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对单位职工出差所预借的现金等公务借款不入账,直接抵顶现金,导致账面上库存现金超出限额。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单位对现金的收支控制失控,资金相关账户账实不符,各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还会让一些不法分子浑水摸鱼,损害单位利益。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应对库存现金每日盘点,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然而,部分单位的保险柜中存有很多借条,直接导致了单位的账面现金余额过大的现象及管理的混乱。

  (二)出租出借账户或为他人套取现金不留账面痕迹。有些单位在一年的经济活动中,“其他应收款”科目既没有年初余额,也没有当年发生额。单位往来账户中有些一进一出的款项,无明确经济内容,实际出借账户为他人转款;再如有些出纳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备用金名义领取现金,然后通过银行转账还款,实际是为他人套取现金。因“其他应收款”科目不登记发生的业务,上诉违反财务管理的行为账面上均不留痕迹,若不对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很难发现其中的违规问题。

  二、“其他应收款”科目管理混乱的危害

  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收款”科目管理不规范直接导致了现金管理的混乱,这不仅给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埋下了隐患,更为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提供了便利,给单位财务规范监管造成严重危害。

  (一)为个人挪用公款提供了可能。由于出纳手中的库存现金过多,长期对借条不予记账,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的情况。

  (二)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白条抵库现象的存在以及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变动,后任领导和财务人员往往弄不清楚库存现金中白条的性质,也不愿去清理以前年度的白条,时间一长,库存现金中的白条成为呆死账,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由于借条长期不记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与“现金”科目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如若财务人员丧失职业道德或责任心不高,内部控制不严时容易利用虚假发票处理借条,借机套取现金或贪污公款。

  三、加强“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管理的对策

  加强“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管理,正确核算该科目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管理好该科目能够避免单位资金长期占压,还能挽回不必要的损失。规范财务活动,主要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作起: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配备相关人员,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职责权限,制定有效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及相关制度办理会计业务,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出纳员要经常对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和自己所保管的现金进行核对,坚持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

  (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把好会计核算关。要选用责任心强、素质高、具有财务资格证的会计人员上岗,并加强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切实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财务核算,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各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结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延边州审计局  赵真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