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确保如期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

14.06.2016  17:57

     

  长春市南关区把今年确定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攻坚决胜年。区政府要求,从6月15日起,全面禁止辖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使用,确保剩余的142台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任务如期完成。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3年内淘汰建成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工作要求,前两年,南关区已经淘汰了311台燃煤小锅炉,到目前还有142台的淘汰任务。为此,南关区政府日前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淘汰燃煤小锅炉的时限、政策与要求。规定从6月15日开始,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届时务必停炉,全力以赴进行整改。逾期仍继续使用的,区政府将取消政府补贴资金,强制拆除锅炉,并依法严厉处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直接责任人员(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还将实施网上公示、媒体曝光,降低该企业信誉等级。 

  区政府同时规定,9月30日前,辖区内所有10吨以上锅炉(含备用锅炉)必须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确保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吨及以上锅炉要同步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