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交警签订黄标车淘汰工作责任书

10.12.2015  10:48

  南关交警大队积极落实2015年长春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为了配合辖区政府圆满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分工,12月4日中午,王铁锋大队长亲自与各科和中队签订责任书。

  要求做到: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黄标车淘汰工作,以大队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为目标,践行使命,履职尽责,强化落实措施,确保完成任务;二要在明确工作责任,掌握工作底数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协助大队车宣科工作,确保车辆查找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督促淘汰到位,路面管理到位;三要以政府黄标车限行通告为依据,严查严控黄标车上路行驶,以广泛宣传与教育处罚相结合手段加强对黄标车的治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发展;四是黄标车淘汰工作采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度进行层层问责。大队长对支队负责,主管副大队长对大队长负责,各中队长对主管副大队长负责;五是黄标车淘汰工作由大队长负总责,主管副大队长负具体责任,车宣科长负责具体部署安排调度工作,各中队长负责具体督导开展落实工作,对于工作过程中因不认真尽职、不积极作为,致使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甚至影响大队整体工作推进的,大队将层层追究具体领导责任,并建议支队予以行政问责。六是黄标车淘汰工作具体落实完成情况的考核,以实际工作任务的完成数量为唯一考核标准,对于工作的进程情况要定期层层汇报,工作完成不好、不及时的,大队将层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在队务会上进行通报;七是黄标车淘汰工作于12月31日前结束,对于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大队将向支队上报层层相关领导的责任,建议支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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