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2.2016  19:20

各市、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延边州文化局,县(市、区)文广新局,厅直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彻底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切实保障全省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元旦、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也是各类违法文化经营活动的易发期和高发期,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和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积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繁荣有序。 

  二、突出重点,确保全方位监管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形式,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文化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打击各类违规、违法经营活动和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重点检查文化经营单位、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美术馆、剧场(院)、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 

  二是严格检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彻底的问题;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虚报、谎报、瞒报事故隐患的问题;文化企业(单位)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以及超范围经营问题;文化企业(单位)出租、出借经营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经营许可的问题;安全巡检系统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是否违规演出;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消防设计是否审核、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是否经过验收。 

  三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任何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宽容、零忍耐、施重拳、下猛药,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要加大对文化重点单位、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休息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强化文化安全生产过程监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停产整顿。 

  五是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先停产后整改,由文化企事业单位所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结果签字。对停产整顿及停业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由文化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派人监督,防止明停暗开、死灰复燃。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制。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制。辖区内文化经营单位要划片分区,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失职失查,违反法规,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制度。要鼓励社会监督,通过信访、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广开举报渠道,举报一起,查处一起。要充分发挥文化安全生产专家智力支持作用,切实做到科学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走马观花,水过地皮湿。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坚决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吉监〔2013〕3号)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三)加强工作督导。为加强“两节”期间对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省文化厅近期将赴各地、各单位检查指导有关工作,各市(州)也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的检查指导工作,并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厅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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