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银监局转发住建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12.07.2017  10:13

吉建联发〔2017〕41号

各市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监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确保完成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住建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现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积极组织申报重点城市

  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重点工作,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已作为检查重点内容,检查结果与国家对省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相挂钩。省政府按照国家要求,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各市州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指标。为了树立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领标杆,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开展重点城市建设,长春市直接作为重点城市申报并尽快开展建设,各市(州)其他市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二、建立合作机制,完善金融服务

  各银监会派出机构要配合主动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接,积极申报重点城市做好重点城市申报工作。列入重点城市后,要尽快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搭建节能改造项目储备库,定期向金融机构等主体公开拟近期实施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建筑信息、改造计划、实施企业信息等,逐步形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切实推动项目相关方与金融机构对接。优先支持储备库中的改造项目。各银监分局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融资支持。重点支持长期从事节能服务行业且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投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服务。

  三、其他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申报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银监局各银监会派出机构做好配合,并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基本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一式六份于2017年7月14日前分别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科技处和吉林省银监局统计研究处(各三份)。

  四、联系方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科技处

  刘 杨 0431-8275256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吉林省银监会局统计研究处

  王健安 0431-885791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银监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