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双公示”事项目录的公告
11.05.2017 01:50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吉金办函〔2016〕125号)要求,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对“放管服”工作的支撑作用,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现将我厅“双公示”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吉林省水利厅“双公示”事项目录
吉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10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1.05.2017 01:50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