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系统2014年冬季防火工作开始 共分三个阶段

06.11.2014  21:47

    本网11月6日讯(记者李丹)记者从吉林省教育厅获悉,由于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2014年我省教育系统冬季防火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吉林省教育厅近日制定了《全省教育系统2014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详细安排了防火工作。记者了解到,2014年的冬季防火工作共分三个阶段,从2014年11月3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结束。具体工作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3日至11月15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把握重点,认真谋划,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本部门、本单位的冬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1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分三个时间段开展工作:

    2014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期间进行全面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全部排查一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院系要对本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自检、自查。

    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5日期间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的场所食堂、教室、寝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2015年3月5日至3月20日期间组织开展"回头查"。检查前期发现的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改,是否有新的隐患出现。同时,对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用油等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省教育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专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属单位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验收。据悉,此次工作安排还具体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班队会、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利用校园、网络电视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广大师生。对将要到来的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重点宣传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内容。要利用放假前和开学后一定时间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保安等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