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公证:男方每天至少说三次“我爱你”

14.08.2016  08:46

  8月9日是七夕情人节,在这个中国情人节里,苏州市苏城公证处的公证员却接连遇到了三对眷侣的奇葩“爱情契约”,要求公证。

  丈夫出轨,妻子要求公证全部财产归女方

  金某(男)和王某(女)是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这天,他们拿着自书的《夫妻财产约定》来到苏城公证处,希望得到公证。公证员一看内容,发现这是份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一套商铺和一辆奥迪A4车均约定为王某单独所有,住房的每月按揭贷款由金某承担,与王某无关。

  公证员抬头一看,王某一脸急切、期待,而金某低头沉思。公证员发现了端倪,问道:“这份财产约定对男方太不公平了,你们为何如此约定?”王某气氛地答道:“你问他!”金某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想给妻子一个更好的保障。”“呦,你敢做不敢说是吧?要不是你在外面搞这破事,我能这么不放心你吗?!”王某补充道。“行了行了,不都过去了吗,签了这份协议,你就放一百个心吧。”金某劝王某不要继续说了。

  公证员立即告知这两位当事人:这份夫妻财产约定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平等,而且男方意思表示不完全真实,有被胁迫之嫌,故可能是无效的,公证处无法受理。

  男方每天至少说三次“我爱你

  李某和潘某都是职场“白骨精”,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他们,为了对婚后的生活做好规划,写了一份详细计划表。因为听说公证后的文书效力高,故他们来到了苏城公证处,希望公证一下。

  这份计划表除了约定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均属双方共同共有,还涵盖了婚后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衣服谁洗、碗谁刷、孩子早上谁带、晚上谁带、每周看一次电影、每年两次旅游、男方每天至少说三次“我爱你”等,内容多达50余条。甚至,还规定了双方每周不低于若干次高质量的夫妻生活!公证员看后大跌眼镜,随后告知当事人:夫妻财产约定部分可以公证,但是协议还大量涉及夫妻日常生活的隐私,属于道德范畴,违约责任无法追究,法律是不适宜介入的,故建议双方修改协议后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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