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阻击战

03.04.2020  21:30

              2020年2月以来,吉林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先、诉防结合、标本兼治”,创新工作思维,多措并举,助力打赢防疫阻击战。

 

 

一、向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

吉林市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份“法律风险提示函”,送达对象是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提示函建议该公司既要做好复工复产的防疫工作,又要加强在防疫期间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藏、处置等环节的污染风险防控工作。吉林市院副检察长向公司负责人详细解读提示函的法律依据和风险提示内容。该企业负责人对吉林市检察院帮助企业避免风险的提示行为表示感谢,并表示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此份由检察机关向民营企业发出的以公益保护为目的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是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更新工作理念,创新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有违法发《检察建议书》,有风险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公益诉讼工作关口前移,释放检察善意,将监督提示在有公益损害之虞时,体现了检察担当。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和《吉林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了吉林市检察院的做法。

 

 

        二、向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和“风险提示

通化市检察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存在的生产、销售假药、销售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食品,违规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等问题,创新使用工作提示的监督方式,分别向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住建部门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提示》3份,提出10余条工作建议,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根据提示内容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部署,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落实中央及省委要求,加强分类人员流动管理,全省检察机关对全省“吉祥码”扫码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开展调研。结合具体情况,对推进缓慢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

 

 

三、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白山市检察院对全市近两年发生的十余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梳理出案件背后的行政监管漏洞及其共性问题。经积极主动沟通磋商,向市林业局提出加强系统治理的检察建议,形成野生动物保护合力。长白县院对县域内“封沟养蛙”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存在基础条件不足、证照手续不全、过度捕捉林蛙等普遍性问题,向县林业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通过促进有关问题的综合治理,筑牢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体系。通化东昌区检察院聚焦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逐一排查农贸市场、土特产商店等经营场所,协同查处、封存野生动物库存。

吉林市高新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分子多通过微信购买、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并借助快递物流运输完成交易。为“掐断”快递运输贩卖野生动物的“渠道”,吉林高新区检察院及时向当地邮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督管理,协同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机制。

东昌区检察院和集安市检察院积极主动协同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废弃口罩等防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共同推进严格执法、规范监管、高效治理。目前,全省针对口罩回收集中管理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件。

 

 

四、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坚持惩治违法与修复生态并重,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犯罪行为,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增加违法犯罪成本,加大惩处力度。

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针对郭某违法捕猎并食用87只野生林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8700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请。

通化县检察院以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为切入点,针对宫某某、刘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猎捕、贩卖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和生态修复费用的民事法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白山临江市院针对一起非法狩猎鸟类的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生态损失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请。

白山江源区院针对王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白城市检察院对网上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刑事案件线索提前介入。

 

 

五、协同开展“保秩序、稳价格、利民生”专项行动

坚持发力不盲从、助力不添乱,把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融入调研和回访工作,切实提升监督效果。通化辉南县检察院以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开展“保秩序、稳价格、利民生”专项行动,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现场核查各药店销售伪劣医用防护用品行为;柳河县检察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针对私人诊所发热病人不收诊、餐饮单位暂停营业、生产销售伪劣防护用品等情况,深入药店、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调查。

 

(文稿:孙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