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交警 男子公然挑衅最严交规20条 行拘7天

22.05.2017  05:22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管理秩序,5月1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最严交规20条”,其中提到:

公然侮辱、谩骂正在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辅警;以加速驶离、闯卡等方法,拒不接受检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交通警察、辅警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就有一位电动车驾驶员公然挑衅最严交规20条,当然,他也为此付出代价:他将被拘留7天!

2017年5月19日18时,违法行为人姜某在省会中华大街兴凯路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民警纠正,然而,姜某拒不服从纠正,还辱骂执勤民警,故意扰乱交通秩序,阻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公然挑衅最严交规20条。

当事人阻碍交警执法

辱骂交警

今天,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姜某被行政拘留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家庄市发布“最严交规20条”后,不少交通参与者表示,这次,行人、非机动车都在严查严管之列,值得称赞!司机们表示,现实生活中,真被一些乱窜乱骑的电动车坑怕了。

上面这位电动车驾驶员骑电动车闯红灯被制止,非但不配合,还阻碍交通,辱骂交警,你是要上天吗?

处罚不是关键,关键是,你知不知道自己是用生命在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