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吉林:人才评定为公安发展提供“源头活水”

27.01.2015  11:27

  2014年7月中旬,吉林省长春市连续发生多起持刀抢夺案,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潜逃。长春市公安局调集刑侦、网安等多个部门的5名专家人才开展“会诊”,10天后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抓捕归案。该案的及时告破,是吉林省公安机关专家人才切实发挥实战作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14年吉林省现行命案侦破率达到99.55%,依靠信息手段破案数占破案总数的85%。

  数字背后是吉林省公安机关实施人才战略,特别是开展人才评定工作收获的巨大成效。

   精细谋划人才评定战略布局

   招录各类专业人才6000余名,计划培养100名省级专家型人才、1000名市级拔尖型人才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警战略,特别是把“高端人才”评定作为重要载体,不断创新人才培养、评定、使用等各项机制,在全警形成了“鼓励人才干事业、激励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 公安人才总量不足、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曾是吉林公安队伍面临的困境。准确及时部署实施人才强警战略,成为吉林省公安机关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

  2012年9月以来,出台公安人才建设意见、组织召开人才工作会议等一系列大动作陆续铺开,勾画出未来5年吉林省公安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

  自2012年9月至今,吉林省公安机关共计新招录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和排爆、谈判、法医等特种专业人才6000余名,这些专业人才涵盖了综合管理、执法勤务、专业技术、实战技能等4个公安人才种类。

  “人才评定就是根据现实工作需要,把现有急需的紧缺人才选拔出来,让他们成为标杆、领头人,充分发挥引领示范、攻坚克难作用。”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黄关春说。

  2013年11月,吉林省公安厅正式出台了人才评定工作方案。从2013年到2017年,吉林省有步骤有计划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中高端人才成长推进工程,分级分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分批次在全省公安机关培养100名省级专家型人才、1000名市级拔尖型人才。

   实施高端人才评定工作机制

   初步评定出市级拔尖型人才507名,从190名推荐人选中评出专家型人才35名

  按照人才评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市、州公安局负责评定拔尖型人才,省公安厅负责评定专家型人才,同时明确了评定原则、评定数量、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截至2013年底,吉林省各市、州公安机关按照既定人才评定名额、条件和程序要求,成功完成了首批拔尖型人才评定工作,共评定拔尖型人才507名。

  2014年初,吉林省公安厅邀请公安部、省级相关业务领域权威专家担任评审委员,通过厅党委直接评定和专家评审评定两种方式开展首批专家型人才评定。他们从层层筛选推荐的190名参评人选中优中选优,最终确定了35名专家型人才,当年9月正式对外公布了评选结果。

  “实施人才评定,必须紧紧抓住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业特色,以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方向,侧重打防管控建等重点业务,突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基础建设、队伍管理等重点岗位。”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海泉说。

  实施专家型人才评定过程中,吉林省公安机关特别注重人才的政策研究能力、攻坚克难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和带头引领能力,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最大限度提高人才评定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搭建后续平台凸显实战作用

   给予高端人才科研经费支持,对高端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统筹使用

      在搞好人才评定的基础上,吉林省公安厅切实用好用活中高端人才,全力为中高端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深造、发挥才能等良机。

  在中高端人才主持的重大课题研究、先进技术研发等方面,吉林省公安厅全力予以经费支持。在开展晋职晋级、评先选优时,同等条件下中高端人才享有相应优先权。

  对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吉林省公安厅会及时给予记功奖励,并优先推荐高端人才参加部、省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研修培训、交流深造等,大力支持人才申报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科技奖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吉林省公安厅充分抓住人才施展才华的黄金期,不断启用年轻优秀人才,让他们发挥出最大潜能。他们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充分尊重人才的个性差异和兴趣特长,尽可能把中端人才安排到最适合的工作岗位上去,实现人与事的最佳组合。依托全省公安人才库,吉林省公安厅还把评定出来的高端人才统一纳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