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全面深化全省公安改革视频推进会

10.08.2015  17: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公安改革重点任务,省公安厅于8月6日组织召开全面深化全省公安改革视频推进会。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在家的厅党委成员,厅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省厅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公安局班子成员和所属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会议由厅副巡视员、改革办主任常炜光主持,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海泉传达了公安部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刘培柱常务副厅长作重要讲话。

  刘培柱常务副厅长指出,近年来,按照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公安厅党委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得到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认可。去年9月,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介绍经验。今年4月,又在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中办、国办印发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后,厅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起草《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全面深化全省公安改革111项重点任务,部署启动相关工作。按照公安部要求,积极深化警务机制性改革,总结推广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经验,部署全面推动警务模式转型升级。全省公安改革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我省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地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当前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全面深化全省公安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全力以赴加快推进。

  刘培柱常务副厅长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在切实吃透“1+3”意见方案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确定的公安改革方向和目标,以省厅确定的111项任务为主要抓手,尽快找准本地区、本警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启动、强力推进本地区、本警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各项实质性工作。对公安部有明确要求、前期已经启动的,要按照既有部署加快推进落实;对符合公安改革方向又具备改革条件的,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近期公安部连续下发了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队伍正规化3个意见,公安部各业务局正在组织改革试点,紧锣密鼓推进。我省对这3个文件和公安部业务局具体部署,要立即研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接,确保落地生效;对一些急需改进和解决的实际问题,要积极协调推动解决。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探索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向改革要警力五个方面,加快推进公安改革重点任务组织实施。

  刘培柱常务副厅长要求各地、各部门从五个方面,切实加强对公安改革的组织领导。一要加大领导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班子成员要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各部门、警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全警动、全省动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快组织推进。要立即主动与对口部局对接,积极争取部局试点项目落地我省。围绕全省公安改革111项任务,研究细化措施,拿出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列表推进。厅党委在8月中旬听取各部门、各警种改革任务的推进情况。三是要积极探索实践。坚持问题导向,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研究提出一批具有吉林公安特色的改革举措。四要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公安改革与其他各领域改革,统筹当前任务与长远发展规划,统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与 “四项建设”。五要加强学习宣传。以多种形式,迅速在全省公安机关掀起学习贯彻公安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的热潮,形成浓厚改革氛围。适时适度开展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