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志亮在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立足公安职能履职尽责 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突破贡献公安力量
2月3日,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贺志亮主持召开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主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贺志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大会精神,紧密围绕实施“四大营商环境建设工程”工作要求,立足职能优势,担当履职尽责,多措并举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大局能力水平,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贺志亮指出,要对标对表抓落实,坚决完成好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连。全省公安机关要以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六项承诺”和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服务等工作为抓手,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公安机关2023年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企业重点任务清单,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管理,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展公安机关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让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贺志亮强调,要深挖潜能促发展,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要以“放”为先、应放尽放,在公安领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最大程度取消下放各类审批权限,着力解决审批事项多、各类手续繁、办事成本高等突出问题。要以“管”为辅、放管结合,把该放的权放到底,该管的事管到位,坚决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要以“服”为要、提升品质,对现有的310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重新梳理,研究推动更多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让企业和群众“一次办全、一次办好”。
贺志亮强调,要“亲清”与共有尺度,着力构建新型警商关系。准确把握“亲清政商”关系深刻内涵,坚持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要建立规范化机制化警商沟通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通道,制定实施涉企政策时,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要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根据企业设立、孵化、成长、注销、退出等不同阶段的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制定全链条服务举措。要规范警商交往行为,以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为目标,明晰警商交往界限,共建“亲清”新型警商关系、共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在厅的厅党委委员,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