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一品鲜公司生产的糖醋蒜部分产品不合格

19.06.2015  10:06

6月18日,记者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2015年第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已经公布。 其中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火丰小米养生酒、长春市龙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喜庆红珍酿葡萄酒和长春市一品鲜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糖醋蒜部分产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及其蔬菜制品、水产品饮料、白酒等,共11大类食品162批次。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及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微生物、及食品的特征指标等100余个指标,共抽检162批次,其中合格159批次,不合格3批次。

 

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主动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