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公务接待经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明显

30.03.2016  18:12

  2015年1月至11月,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2015年省直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增加 “公务接待经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以下简称“两公”经费)两项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按照制定的《关于对2015年省直有关部门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进行审计的工作方案》,组织对省民委、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15个部门(单位)2015年公务接待经费和因公出国经费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公务接待费年度预算208.03万元,实际支出49.77万元,支出数占年度预算的23.92%。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比2014年减少33.57万元,减少比例13.89%。2014年、2015年都没有专项追加预算。被审计的部门(单位)两项经费支出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压缩“三公”经费的效果明显。但同时也发现少数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科学编制预算,强化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机制3条审计建议。

      (省厅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