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占用公共绿地种菜可举报 违反者处1万至3万元罚款

10.04.2017  08:46

  本报讯 (记者张佳)居民开垦自家房前屋后公共绿地种菜是否合法?住户在小区绿地内野餐烧烤如何处理?小区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破坏绿化行为,应向哪些部门举报?……随着天气转暖,居民区内不文明现象开始“复苏”,针对居民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作出了详细解答。

  “每年进入四五月份,一些小区居民就把自家附近的公共绿地圈占起来种植蔬菜。表面上看,种植农作物没有影响到他人生活,实际上这种行为破坏了小区绿地的统一规划。”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表示,如此种菜违反了《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禁止在小区内绿地上种植农作物”的规定。对这些违规者,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个别人在小区绿地野餐烧烤,以及借助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荡秋千、晾晒衣物等行为,同样也被禁止。一经发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内有破坏绿化的违规行为,应首先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市和所在城区(开发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拨打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举报。”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提醒,每个市民都是绿色生态环境的参与者、维护者和受益者,都有保护好城市绿地的义务和责任,小区业主可以自发组织起来,协助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维护、管理好小区绿地,制止、纠正和举报破坏绿地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