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治洪副厅长率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调研组到江苏省等地学习调研

10.05.2016  11:41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省政府2016年重点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近日,由副厅长禹治洪带队组成调研组深入到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进行调研学习。 

  学习调研期间,调研组围绕自身不足、找差距,学习经验,补短板,通过座谈交流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并着重点就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苏州模式和常州模式”、信息化建设的“吴江经验”;上海市司法行政律师管理“一卡通”和“云培训”;广东省“一村一法律顾问”和“福田模式”;重庆市法律援助机制创新、大足区司法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四川省“五级法治政务平台”、成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简阳市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借鉴学习。 

  此次调研学习和交流,收获颇丰,受益匪浅,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版”真正落地提供了重要的科学参考和现实依据。调研组表示,将在学习总结外地经验和充分论证的基础,紧密结合吉林实际,尽快提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的“吉林模式”向厅党委做专题汇报,并在厅党委的领导下,尽快付诸实施,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发展,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省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