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我市2018年建成“公交都市”

09.10.2016  01:01

  22日,我市召开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尽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实现我市2018年建成“公交都市”的目标。

  据悉,自我市启动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以来,我市制定了《长春市新开发区域公交线路调整方案》,部分线路已上线试运营;轨道交通建设快速推进,9月30日,地铁1号线将进行全线热滑试车,地铁2号线已有4座车站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45%;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136台(其中35台为新能源车辆),更新出租车430台;新建港湾式停靠站6座,在建6座;新设公交专用道6.5公里,新增公交专用道固定抓拍装置50个……线网优化调整、轨道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果。

  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王路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年度行动计划,逐项分解、聚集落实、对标达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重点任务。要全力推进公交行业体制改革,各相关部门要创新思路、加强谋划、密切配合,系统设计和解决好制度建设、市场布局、监管调控等关键问题。要全力抓好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力争到2018年末要达到33万平方米,各城区、开发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明年年底前完成新建20处公交首末站任务;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主城区5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要全面落实公交路权优先策略,科学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强化专用道分时管理,同时在港湾式停靠站建设、标线施划、增设抓拍装置等方面狠下功夫,在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释放道路空间资源。要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加快公交线网调整优化,做好车辆更新调整,提升交通智能化水平,着力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和服务体系。

  王路强调,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是有效解决现代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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