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调整公交车油补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28.01.2016  10:56

  近日,我省下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吉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的通知》。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了我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在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补贴或奖励。新能源汽车购置价格扣除国家补贴后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差价部分由省和所在市县财政各补助50%。调整后的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费改税补助和涨价补助构成。在涨价补助方面,国家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年递减涨价补助,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根据城市公交车用能结构情况另行确定。

  我省在分配费改税补助和涨价补助资金时,优先按车型确定新能源公交车补助额度,对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公交车将用气量按一定比例系数转换成用油总量参与补助资金分配。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各市县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车补助,运营补助由各市县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