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为正风肃纪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12.01.2015  19:00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以后,特别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行立改,抓具体问题,出硬招实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

 

强化“两个责任”,全党上下凝神聚力、一起动手抓反腐

 

没想到,带不好班子也要被问责。”在市局1名副局长、区分局3名局长副局长因涉嫌收受贿赂被立案调查后,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谢海生近日被免职。

 

2014年,仅福建一省就有11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查处,其中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许多领导干部切实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分量。

 

曾几何时,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作风靠开会,反腐败靠表态,被群众称为“雨过地皮湿”;有的地方和部门即使腐败案件频发也没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