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06.11.2014  17:01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和《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的问题,10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部署视频会,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力对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周力厅长指出,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长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同时,我省经济运行还面临着需求不足和转型升级的双重考验,处在振兴发展的爬坡期、结构调整的攻坚期、社会建设的转型期、积蓄后劲的关键期,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面临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是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切实增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使命感;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是“五大发展”的现实要求,切实增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周力厅长强调,要围绕定标准、建制度、重服务、强监管,着力抓好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重点工作。一要迅速采取行动,加快供地节奏,强化供地率对新增建设用地安排的刚性约束。二要抓紧核实并甄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加大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三要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明确用地标准的控制性要求,加强土地使用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强化开发区用地的内涵挖潜,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四要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时,同步减少原有存量建设用地,既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又增加建设用地流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五要扎实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明确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是动态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基层国土所、国土资源分局是现场巡查的主体,把动态巡查嵌入日常工作链条,形成动态巡查责任体系。

  周力厅长要求,各地要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要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认真抓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二要按照“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节约集约、优质高效”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办理用地手续,主动服务项目建设。三要切实加强供后监管,突出抓好对用地主体合同履约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执行进行监管,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依法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违约责任。四要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把严格执法监管作为维护用地秩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保障,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干预招拍挂等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在省厅设立主会场,市县局设立分会场。厅领导,总工程师、总规划师、相关处室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处)室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还进行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及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业务培训。(杨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