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吉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房地产业纳入范围

22.03.2016  12:28

  昨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吉林省国税局获悉,自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吉林省共有11.04万户纳税人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87.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26.97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60.53亿元。全省营改增试点行业平均税负2.8%左右,营改增减轻了企业税负,激发了企业活力,结构性减税成效显著。

  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吉林省顺利实施,吉林省国税局高度重视,超前筹划,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前期各项工作准备。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广办,成立综合业务、宣传报道、征收管理、技术支持、纳税服务、核算分析、网站业务、后勤保障等八个项目组。制定《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分解表,明确了63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省国税局已从省地税局接收了30.1万户营业税纳税人的相关户籍信息,目前正紧锣密鼓做好5月1日改革实施前各项准备。

  对于吉林省来说,能够让数量更多、行业更广的纳税人直接享受到税收改革释放的各项红利,有助于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外部环境,为全省经济新一轮振兴发展注入新鲜动力。   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