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良好开局

22.03.2016  10:31

  经历了“元旦”、“春节”双节后,我省消费品市场取得良好开局。1-2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6.47亿元,同比增长4.5%,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6.2个百分点。  

  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城镇和乡村增速均呈现上升趋势

  1-2月全省城镇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6.43亿元,同比增长4.4%,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5.9个百分点;乡村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1亿元,同比增长6.1%,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13.4个百分点。 

  二、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双双回暖

  1-2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额338.76亿元,同比增长4.3%,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6.4个百分点;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17.71亿元,同比增长8.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三、大部分地区发展呈现增长态势

  白山市、松原市、通化市、辽源市、四平市、吉林市、白城市、长春市地区都呈现保持增长态势,分别同比增长15.7%、15.5%、15.1%、8.4%、6.5%、3.7%、3.0%和1.6%;只有延边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分别同比下降3.2%和25.3%。 

  四、各类商品零售额增幅回升 

  1-2月与消费升级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增长较快。中西药品类增长19.6%;通讯器材类增长15.3%;日用品类增长10.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8.6%,增速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24.7、24.4、2.6和1.7个百分点。汽车及石油制品类零售额增速有所回升。1-2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21.49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7.0个百分点。但是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速回落,同比下降9.3%,比上年同期回落13.9个百分点。汽车销售仍然低迷,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汽车类零售额27.25亿元,同比下降2.4%,比上年同期下降4.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