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王儒林巴音朝鲁出席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06.11.2014  17:32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李林岩)今天,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省城镇化发展形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巴音朝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王儒林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我省城镇化面临的发展形势,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巴音朝鲁着重强调了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重大问题,作了具体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城镇化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要牢牢把握住指导思想,尊重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真正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要牢牢把握住正确方向,从促进“四化”统筹发展的高度,统筹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融合发展、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信息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要牢牢把握住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大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能源利用效率,高度重视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要牢牢把握住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产业优先、生态环保、突出特色、传承文化,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城镇化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城市数量规模不断扩大,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镇化形态布局进一步合理,城乡居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5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我省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释放城镇化的潜力和效应,推动城镇化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城镇化发展客观规律,把握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围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实施“强化中部、构筑支点、区域联动”空间发展战略,走出一条“四化”统筹、以人为本、注重质量、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会议指出,要根据全省人口布局、城镇布局和产业布局的发展趋势,加快推动形成“一群三组团”城镇化形态格局。“一群”即做大做强中部城市群,充分发挥城镇化核心增长极的主体带动作用,形成哈长城市群的重要一极。“三组团”:一是以延龙图组合城市为核心的图们江区域城镇组团,着力打造图们江区域国际化中心城市和吉林省东部地区核心城市;二是以通化市和白山市双核构成的通白城镇组团,着力打造资源型产业新优势;三是以白城为核心的西部城镇组团,着力打造我省开发开放新格局的重点区域。

  会议指出,我省城镇化建设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0%,全省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基础较好的地区,要争取向更高水平发展;城镇化率相对较低、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要实事求是,不能提出脱离实际、实现不了的目标,不允许以牺牲质量换取速度。

  会议提出了我省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一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突出解决好已进入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农民“带地进城”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把具备一定产业基础作为首要前提,与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加强农民工创业培训。着力破解林区、农垦区、国有工矿区城镇化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生态移民,加大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二要强化城镇化产业支撑。着力提升全省产业发展水平,使城镇化真正建立在产业发展、结构优化、实力增强、就业充分的基础之上。依托优势发展特色产业,认真研究各自产城融合发展的路径,努力打造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小城镇。着力推进开发区和产业集中区建设。三要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动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城市畅通工程,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强化规划管理,严把城市建设质量关,坚持建管并重,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注重文化传承、突出城市特色,在融入现代元素的同时,更加注意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四要加强生态城镇化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针对不同地域生态资源条件,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东部要发挥环抱群山、水碧天蓝、景色秀美的生态优势,形成山环水绕、错落有致、景趣相融的城镇群;中部要发挥空间广阔、江河众多、林田相间的优势,形成绿色宜居、人在城中、城在林中的城镇群;西部要发挥草原辽阔、湿地广袤、河湖互济的生态优势,形成渔兴牧旺、草茂粮丰、人水和谐的城镇群;广大农村地区要加快建设美好乡村,以高品质的农村生活吸引城市人口“上山下乡”,带动农村设施条件改善、文明程度提升和社会事业发展。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养成健康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完善推动生态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五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改革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投融资格局。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完善融资平台建设,提高直接融资能力和水平,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着力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六要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着力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科学规划实施,抓好试点示范,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焕发出的良好的精神状态转化为十足的工作干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主动作为,统筹抓好改革、发展、民生、稳定各方面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着力破解新型城镇化若干重大问题,争取新的更大成效。一是关于新型城镇化的规划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早研究编制本地规划,注重与主体功能区等规划搞好衔接,优化布局结构。要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特色示范城镇引领作用,创新发展模式,强化政策支持。要扎实推进县域发展,深化扩权强县试点,搞好下放权限的承接运行,调整和完善县域发展规划,突出特色优势,努力实现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要扎实推进中部城市群崛起,加快推进长吉一体化,建好长吉两个大都市区,辐射联接四平、松原、辽源等其他中部城市,实现优势互补。通化、白山、白城、延边等区域中心城市要加快推进组团式发展。二是关于人的城镇化问题。要找准突破口,解决好三类人的城镇化问题:着力解决已转移人口的“半城镇化”问题,强化权益保障,逐步实现同等待遇;着力解决林区、垦区和矿区人口的“虚城镇化”问题,重点加快住房改造建设,将具备条件的国有工矿、林业棚户区和垦区危房居民整体搬迁进城,培养对城市文明的适应性,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环境和生活;着力解决就近就地转移人口的“新城镇化”问题,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人口有序流动,建设好农民新型社区,积极促进稳定就业。三是关于产业化支撑问题。要把培育发展产业作为重要依托,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高辐射能力。规范发展新城新区。要把壮大服务业作为着力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为进城农民融入城镇提供更多机会。推进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激发消费潜能。要把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助推器”,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镇化,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都市农业、现代旅游等领域拓展空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先照后证等制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四是关于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问题。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地下管网改造,实施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积极发展商贸物流,加强信息化建设。要打造城市生态形象,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构筑生态隔离带和绿道绿廊,增强生态承载能力。推动发展绿色城镇,突出发展绿色经济、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积极开展江河综合整治,打造“亲水城市”。探索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产业向生态化方向发展,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要传承好历史文化,重视文化传承保护,充分体现文化特色,增强城市文化内涵。五是关于城镇化制度创新问题。要把握住户籍制度创新的着力点,紧跟国家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户籍政策,坚持存量优先,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解决增量,推动人口有序迁移、在城镇扎根落户。要把握住土地制度创新的着力点,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探索建立“同地同权同价”的土地市场,完善宅基地合理利用和管理制度,稳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要把握住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创新的着力点,全面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要把握住融资制度创新的着力点,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融资平台,强化财政支持。六是关于城乡统筹发展问题。要夯实基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要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守住耕地数量红线和质量红线。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完善要素市场,建设美好乡村。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俊清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秘书长,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同志,省直、驻省中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