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应急机制工作办法》出台

26.01.2017  10:08
  为进一步强化阵地意识和管理流程,确保政令畅通和宣传安全,省局1月23日印发了《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应急机制工作办法》。该机制覆盖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建立起流程有序有痕迹、责任到人到部门、渠道全天候畅通的全省广播电视工作应急工作体系。 责任编辑: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