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尽快完成全省地方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分离移交工作

24.03.2016  15:47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下发,意见要求,尽快完成全省地方国有企业所办医院、“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等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工作。

省政府及各地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本级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服务于全省战略目标,实现保值增值。

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和类别实行分类监管。

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综合考核资本运营质量、效率和收益,以经济增加值为主,并将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薪酬待遇有机结合,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

对省属国有企业,除选择管理者、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外,将能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事项全部归位于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做到权责统一;加强对企业集团的整体监管,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法依规决策;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推动国有资本向全省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全覆盖。

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具体办法,落实地方政府接收主体责任,尽快完成全省地方国有企业所办医院、“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等办社会职能的分离移交工作。积极支持驻省中央企业做好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妥善解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问题。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优先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中国吉林网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