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25.01.2020  16:40

 

 

  2020年1月19日上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会议在长春春谊宾馆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长春市房产局等9个单位代表做了工作经验介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众志代表厅党组做了题为《努力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贡献》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认真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了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打好住建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围绕“三个五”发展战略和“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着力解决住建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稳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助推全省经济平稳运行,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全面建立城市主体责任制,推动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二是着力构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城市困难群众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坚持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以规范发展公租房为抓手,以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为创新点,建立防棚改逾期长效机制,稳步提升住房保障工作效能。全年计划改造城镇棚户区1.8万套,计划发放公租房保障家庭住房租赁补贴10万户,计划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1.1万户,计划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00万平方米。三是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质量。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切实提高城市建设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撑服务保障作用。继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实现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开展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继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四是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补齐城乡差距短板。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把更多的人力、物力、精力和财力向农村倾斜,提高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到2020年底,全省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要得到治理,基本完成全国信息系统显示的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五是深入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要准确掌握并切实解决制约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性难题,把握好建筑业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通过改革创新发展,全面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查处力度,继续清理注册执业人员“挂证”行为。加快推广绿色建筑。逐步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力争到2020年底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超过60%。六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狠抓推进落实,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七是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锤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省域内各国家级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住建厅厅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有关媒体记者受邀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