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众志厅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8.02.2018  00:31

牢记使命  埋头苦干

奋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孙众志

(2018年2月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五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成就,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过去五年和2017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我省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民生事业得到有效改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82.2万套、240万人受益,实现了从城市到农村、矿区、林区、垦区的全覆盖;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46.4万户,公租房分配率位列全国第二位;“暖房子”工程成为国家样板工程,撤并改造小锅炉房1465座,改造陈旧供热管网7014公里,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739.3万平方米,437万人受益;全省共计完成改造撤并老旧散小二次供水设施5358座,新建、改造陈旧管网8958.8公里,改造楼内老旧管线21214公里,913万人受益。落实各类移民资金25.86亿元,为12.21万原迁移民累计发放直补资金3.9亿元,实施民生项目7240个。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高。全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增加3.46平方米/人,达到14.98平方米/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县县全覆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27个百分点,达到91.76%;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1.88平方米/人,达到13.37平方米/人;建成区绿地率增加4.54个百分点,达到34.97%。城市燃气普及率提高4.15个百分点,达到93%;城市供水普及率提高4.5个百分点,达到93.4%;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19.5个百分点,达到90%。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取得积极进展。改造农村危房26.77万户,86万人受益,全省7.6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全部改造完成;改造农村厕所25万户,让农村群众用上了干净卫生的厕所。通化市辉南县金川镇、辽源市东辽县辽河源镇等9个镇(乡)被评为国家级特色小城镇,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白城市镇赉县莫莫格乡等40个镇(乡)被评为省级特色小城镇,图们市月晴镇白龙村、蛟河市漂河镇富江村等9个村被评为国家传统村落。

——行业进步有效助推全省经济发展。房地产累计完成开发投资5200亿元,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3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9100万平方米,实现税收800亿元;建筑业累计完成产值11440亿元,实现增加值4574亿元,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以上。

——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了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厅党组认真接受省委巡视及“回头看”,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切实落实,“四风”问题整治成效明显,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进展。

——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我省成为第一个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二次供水改造的省份。厅机关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组部干部学院做经验介绍。2014年,我省成为全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省。2015年,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省,白城市成为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创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拓宽棚改融资渠道。2016年,我省成为全国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试点省,四平市成为国家第二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2017年,我省成为全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试点省,长春市先后被列为全国城市设计、总体规划改革、空间规划试点城市。四平市管廊建设通过住建部、财政部组织的中期评估,位列国家第二批试点城市第一名。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低成本农村危房除险加固方案等多项工作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国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

去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顶着巨大的压力,全力做好住建系统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方面的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房地产调控成效显著。坚持问题导向,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继续聚焦和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批准预售尚未销售的商品住房库存面积比2015年底减少1024.5万平方米, 库存下降28%,占3年化解全省商品住房库存940万平方米任务的109%,实现全省商品住房去库存3年任务2年完成的目标。开展2016年全省房地产去库存检查评估工作,对长春市、吉林市等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10个城市下拨奖补资金1亿元。出台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组织、政府委托、企业组织、建立住房租赁有形市场等四种试点模式,积极推进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与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全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银行安排意向性授信金额300亿元,用于满足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各方主体的融资需求。严肃查处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物业管理经验,开展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考评,组织我省第一届“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910.1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1885.2万平方米。全省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9.8亿元,直接帮助5.9万个家庭实现住房梦。

二是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分配任务超额完成。坚持早启动、早开工、早见效,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实施“点对点”指导、包保服务和跟踪督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协调落实国家、省级棚改补助资金53.43亿元,落实棚改专项贷款授信(审批)338.3亿元,实际发放贷款234.2亿元,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超前谋划2018年棚改工作,于7月份提前下达2018年全省城市棚户区第一批9.02万套任务计划,指导各地提前启动房屋征收、项目建设、贷款申报等工作。全省各类棚户区开工11.9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03.4%;基本建成13.04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21.5%;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8万套,占开工量的67.2%;全年完成投资33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5.5%。全年分配公租房2.21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01.8%;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14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62.8%。

三是城乡规划工作不断强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系列重要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制定了《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若干意见责任分工的意见》。启动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将国家“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理念和要求融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积极支持和指导长春市开展相关规划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成立了全省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专家库,建立了省级城乡规划成果备案管理制度,强化省级规划监督管理。制定了《吉林省关于开展城市功能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各地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全面开展“城市双修”。深入开展全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截止2017年底,全省各市、县已查处违法建设总建筑面积403.76万平方米,已完成全省五年行动目标总量的69.77%,超额完成2017年底50%的工作目标。

四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大力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白城市完成了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任务,省级试点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根据试点城市工作情况,组织研究了北方高纬度、高寒地区技术标准、评级体系,并制定了相关标准规范。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全省97处黑臭水体中,已开工92处,占94.8%,完成投资52.76亿元。长春市75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70个水体黑臭现象已基本消除。伊通河综合治理全年完成投资92亿元。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管廊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全省新开工管廊工程121.67公里,形成廊体80.77公里,完成投资59.09亿元。对全省9个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的76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加快推进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印发了《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考核评价办法》,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各地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检查,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全省新增城市绿地1135公顷,建成各类城市公园23个,完成地下管网改造2823公里。

五是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省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指导整合归并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 全省52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均出台了实施方案 设立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加强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厅机关已经集中行使了行政处罚权,全省41个市、县实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17个城市开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对1300余名城市管理执法干部进行了培训。统一了办公机构门楣和车辆标志标识样式,所有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均完成了执法人员新式服装的换装工作。

六是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启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召开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会议和现场会议,全省共3461个行政村通过了保障基本、环境整治、美丽宜居三种类型示范村的达标验收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96万户,编制了《吉林省农村居住建筑加固(修缮)技术手册》和《吉林省农村危房加固(修缮)验收基本要求》等技术文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省质监局以地方标准形式印发了《吉林省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标准》,会同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等9家金融机构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贷支持工作的通知》,完成了农村厕所改造15.18万户。确定17个市县为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覆盖197个乡镇、2190个行政村,服务人口262万人,全年共建设转运站69座,购置转运车辆369辆、垃圾箱和地埋桶4.7万个。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等6个小镇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特色小城镇。

七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稳步推进。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32户省内重点扶持企业,引进中建三局和万科集团在我省成立子公司,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机构担保,减轻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加强统计工作,会同统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建筑业运行分析。完成全省1400户建筑和市政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180个项目被评为2017年度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全省共培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3.1万人、技术工人5.2万人。对全省62个工地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38份,提出整改问题114项。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66件,帮助2917人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4109万元。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招投标秩序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造价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召开了装配式建筑政策宣贯暨钢结构住宅技术应用与发展研讨会,与长春市建委联合举办了装配式建筑论坛会,全省完成装配式混凝土建筑18.05万平方米、木结构建筑3.13万平方米。全年建筑业完成产值2219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八是水库移民工作扎实推进。2017年共落实水库移民资金6.73亿元,为12.21万原迁移民发放直补资金0.75亿元,落实民生项目1568个。积极探索水库移民工作新途径,组织实施避险解困、美丽移民村建设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移民收入不断增加。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帮助贫困移民脱贫致富,完成移民脱贫攻坚任务。同时,代省政府审核了辉南县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等“停建令”27个;审查批复了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报告等前期要件74个,有效地保障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了移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库区社会稳定。

九是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我厅于6月成立了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住建系统环保重点任务督察工作方案,落实国家和省住建领域环保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督导检查。7月份,对迎检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设立了住建领域破坏生态环境举报电话,并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布。环保督察组在吉林期间,及时完成了中央环保督组多批次调阅资料和住建系统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材料的组织报送工作。各地住建部门把环保督察工作当做头等大事,积极配合,加班加点,立行立改,落实环保督察的有关要求,及时督办整改督察组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住建行业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

除上述工作外,在建设法制、行政审批、信访维稳、脱贫攻坚、建筑节能、抗震防灾、散装水泥、墙材革新和建设标准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只有符合大政方针,摸准实情,因势利导,精准发力,才能事半功倍。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住建系统的工作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我们是代表党和政府为群众办事,只有把人民满意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盼和诉求,才能得到群众对我们的支持。三是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摒弃过去那种“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顺应新时代发展潮流,引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走向永续发展、文明发展的道路。四是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既是发展趋势,也是历史必然,更是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的根本前提,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五是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住建行业承担的工作既复杂、又繁重,而且专业性很强,需要我们依靠外脑,善于借力,有关专业问题要充分论证,做实做细。定目标、干工作要实事求是,把握好工作的度,保持清醒头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要注重工作路线闭合,提升工作效能;要注重跟踪问效,一抓到底;要注意书面留痕,便于事后追溯检查。六是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住建系统的很多工作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面临社会方面的很大压力,需要我们有过硬的“内功”,打造一支廉洁的干部队伍。我们要挺纪立规,架起纪律规矩的“高压线”,严格按照规矩和程序办事,胸怀坦荡,一心为公,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任。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在于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在于新闻媒体朋友的关注引导,在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厅党组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同时也必须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城市管理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欠账较多,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关注和投入还远远不够,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和加强。三是全省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态势,一方面,长春等城市房价上涨较快,需要做好稳房价工作;另一方面,部分市(县)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工作重点仍然是去库存。同时,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还任重道远。四是建筑业总量还不够大,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承接的高精尖工程不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省内市场份额被外埠企业逐步压缩,质量安全问题突出。五是个别地方在资金无法落实的情况下,盲目上项目,造成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施工单位和农民工集体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个别地方存在偏离使用功能,过度工程化的现象,项目建设明显超前和奢华,造成大量财政资金的浪费。六是少数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的关键一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住建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着力解决住建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面提升全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狠抓环保督察整改,打造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去年8至9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环保督察,发现了一批重大环保问题,暴露出了行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些问题立行立改解决了,成效明显。但是,由于长期积累,欠账太多,我省住建领域的环保问题仍旧比较突出,根据去年12月2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下发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我省住建领域存在11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方面。目前,我们已经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制定并上报了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希望各地切实按照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省厅完成整改任务。

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本地区住建领域环保工作的首要职责,把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回避、不推诿,直面发现的各类环保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多种投融资模式,能市场化的尽量市场化,减轻政府资金压力。要以此次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为警示,对住建领域的各类环保隐患重新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各类新问题发生。

(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符合省情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改回迁安置住房、租赁住房、商品住房为支撑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努力实现全省人民住有所居。

一是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2018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9.527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9.124万套、工矿棚户区0.35万套、垦区棚户区0.053万套;计划基本建成4.79万套;预计完成总投资200亿元。各地要抢抓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征收安置、项目审批、资金筹集、棚改贷款、项目建设等工作,确保棚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要重点解决棚改项目逾期安置问题,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工作,加快配套设施建设,防范棚户区改造地方债务风险,严控户均改造面积和套均改造成本,提高棚改专项贷款的使用效率,努力实现区域内棚改资金的收支平衡。要进一步优化棚改回迁安置项目的规划选址和户型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努力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棚户区改造的检查督导,协调落实棚改贷款资金,加快推进开工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各地要积极探索培育和发展本地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措施,积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全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住房租赁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展专业化、机构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全面做好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结合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和措施,切实提高公租房保障能力。各地要结合实际,扩大保障范围,动态调整保障条件和标准,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优先保障引进人才、新就业大学生和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要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稳步推进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试点工作。严格“三审两公示”等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公租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政府投资公租房实施专业化、社会化管理。

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今年年底前,要建设完成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切实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加强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

(三)坚持因城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实行分类调控,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协调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一是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因城施策、分类调控,长春市、吉林市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应采取综合调控手段,积极稳定房价;库存压力较大的市(县)应通过棚改货币化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库存商品住房,科学把握商品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实现供求关系平衡。各地要加快编制本地区的商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各地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加强对商品住宅用地、销售价格、库存规模等市场要素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积极履行市场调控职能。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重点针对库存规模过大、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烂尾”项目等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稳定市场发展;配合金融部门加强资金管控,防止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我们要启动物业管理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提升广大居民宜居水平。要加强对各类物业企业的有效监管,发挥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

(四)提升城市规划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进一步增强规划引领,切实转变城市发展发式,不断增强规划发展的科学性、协同性和包容性,不断提高城市生机活力。

一是抓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把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坐标系、参数与空间规划的“三区三线”结合起来,科学划定城镇空间增长边界,促进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落实。

二是推广长春市总体规划改革试点经验,启动全省规划期至2035年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或调整工作。确定2020年、2035年和2050年规划目标,找出城市发展短板,切实把城市设计和“城市双修”的理念落实到规划当中。

      三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今年要完成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各地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对新划定和确定的信息做好汇总、校核和上报工作。

(五)推进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的“生命线”,更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各地要借助环保督察整改的有利契机,将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建设全过程。

一是启动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整治提升对象是2000年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坚持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从问题出发,顺应群众期盼。整治提升工作要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形成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在工作组织、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机制。各地要抓紧开展现状调查和整治方案的制定,省里要确定一批试点市县先行先试,为全省铺开创造条件。

二是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今年全省新开工建设管廊60公里。各地在旧城改造、道路建设过程中,要多考虑建设缆线管廊,可以有效解决“蜘蛛网”的问题,对提升城市景观和完善城市功能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今年将正式出台《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各地应积极借鉴四平市的成功经验,切实发挥管廊产业联盟作用,创新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难题。

三是深入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结合深入推进松花江和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环境污染攻艰战的实施,流域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尽快实现治理目标,到今年年底前,长春市建成区的75处黑臭水体要全部消除,力争实现“长制久清”;其他城市实现完成整治任务80%以上的工作目标,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违法排污口要全部消除,为到2020年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实现“长制久清”奠定基础。

四是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8年全省要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我们将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合到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当中,形成看得见、用得着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果。

五是切实做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结合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切实推进全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设备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及运营,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实际处理能力,力争辽河流域8座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1级A标准,松花江流域3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要全部启动实施。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谋划和实施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尽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存量生活垃圾治理、不达标处理场和垃圾渗滤液整治工作,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实际处理能力。

(六)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今年,我们要组织召开城市管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逐步理顺省级环保、工商、公安、水利、食药监等部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继续协调编制部门,解决好市、县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继续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各地要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步伐,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建立和开通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突出抓好违法建筑查处、城市停车场(楼)建设、老旧小区整治管理、市政设施管护和城市垃圾治理等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补齐城乡差距短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2017-2020年)行动计划》的总要求,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推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要将农村厕所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变农村千百年来落后生活状态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深入推进下去。1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厅里昨天刚接到的文件,我们马上按要求,研究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待实施方案出台,计划明确后再第一时间下达各地任务指标,请各地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摸底调查和改厕的准备工作。

      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今年将出台《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方案》、《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示范村建设。2018年,计划创建保障基本示范村1500个、环境整治示范村4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60个。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开展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保护与修复、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以及村庄美化、绿化、亮化示范建设。

四是完成剩余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重点人群农村危房改造2.8万户。

      五是大力开展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先行原则,分阶段、分层次逐年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计划完成20个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启动260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此外,还要积极抓好特色小城镇培育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

(八)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部署,我省要继续深化建筑行业改革,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同时,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设计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扶持建筑企业发展。2017年度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企业将被列为省级重点扶持企业并给予重点扶持。推动大中型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支持联合体投标。继续推行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机构担保制度。

二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在木结构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上推广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选定具备条件的、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大型政府投资项目开展BIM技术应用试点。选定2-3个单体建筑开展“精益建造”试点。

三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长春、吉林两市为依托,全省建成5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工建设不少于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全装修,新建装配式住宅及设区市条件成熟区域的商品住宅,实现全装修交付。继续推动相关木结构建筑项目建设。

四是强化建筑业规范化管理。启动“吉林省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加快建筑业一体化平台建设。继续强化建筑队伍和劳务用工管理。强化外埠入吉企业管理。深入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风险管控,深入开展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建机一体化”;精准实施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程专项治理,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层级管理和属地监管,督促各地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统一纳入监管范围,尽早实现监管无盲区。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自救意识。全面落实建筑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信用评价、“黑名单”等有效载体,按照“两场联动、优质优价、奖优罚劣”的原则,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与资质升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招投标等紧密结合起来,严防事故发生。
      六是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以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重点查处违法违规、检测报告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推行全过程项目工程咨询管理,促进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规范监督程序及监督要点,提升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七是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转型与创新。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以BIM技术为引领,全面提升全行业技术转型与创新,鼓励大型企业积极实施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探索实施建筑师负责制。

八是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招投标环境。全面放开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发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及评标专家打分情况。开展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行为,加强评标专家日常行为监督管理,推行标后评估制度。

九是持续整治建筑扬尘,继续推进全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预拌砂浆,首先在长春市、吉林市推广,预拌混凝土全年发展目标2000万立方米。

(九)着力做好基础性工作,为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是国计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具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作用,又具有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具体职能,而行业基础性工作正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基石,不能忽视。

一是切实做好对口扶贫工作。做好住建领域扶贫这篇大文章,要突出“精准”二字,让有限的财力物力真正用于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要以“扶智扶技”为突破口,指导和帮助贫困人口掌握脱贫的实际技能;要发挥行业优势,多运用住建领域的优势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脱离贫困。

二是强化行业政策和法规体系建设。今年,我们要推动出台《吉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吉林省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吉林省房屋征收管理办法》。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行业法规制度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完成相应法规的调研、论证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行业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严肃严格执法,保护群众权益,维护行业形象。

三是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在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坚持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对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要做好取消后的监管和下放后的培训衔接工作,真正做到把该“”的坚决放开,该“”的真正管好,该“”的服务到位。

四是抓好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要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告和惩罚机制建设分工方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着手整合建立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是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因政府原因导致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问题,要将欠款逐年纳入财政预算,尽快化解风险,在资金无法落实的情况下,坚决不允许项目上马,避免产生新的拖欠。要经常性的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活动。积极做好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炬。加强“新时代传习所”等载体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纪律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去年,厅机关结合住建部门实际,聚焦“六大纪律”,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违反党纪政纪的风险隐患和违纪风险点,开展了违纪风险排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各部门今年要结合工作,认真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整改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堵塞漏洞。要认真落实上级巡视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积极配合纪检、审计部门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在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的同时,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对回避问题、慵懒推拖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严肃查处和纠正。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适应在监督下工作,振作精神,积极作为,不推诿扯皮。前一阵媒体曝光了个别城市政务大厅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要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定期排查工作作风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完善长效机制,净化全省住建系统软环境。

同志们,做好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前所未有的毅力和恒心,以勇往直前的决心和勇气,牢记使命,砥砺奋进,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而努力奋斗。

2018年农历春节就要到了,我谨代表厅党组通过各位参会代表,向奋战在全省住建系统各条战线上的干部职工及家属致以节日的问候,预祝大家新春愉快、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