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11.03.2015  14:27

  近日,在刚刚结束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中,全市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经开区局由原来的“吉林省文明单位”晋级为“全国文明单位”,市局机关自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后,再次复检成功。
  多年来,我局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各项税收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始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文明创建责任,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改善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有效提升了国税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形成推进税收工作的巨大动力。
  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市(县)区两级局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动员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各单位制定创建文明单位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全员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开展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文化建设的要求,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国税文化氛围。在多年共同努力下,全市国税系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提升,国税队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全系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共有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含市局),7个基层单位被授予“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7个基层单位被授予“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