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追责动真格见真章

27.12.2015  23:24

田文广

近日,省纪委集中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在我省尚属首次。这次集中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件,涉及范围广、处罚力度大,彰显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鲜明导向,也进一步表明了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动真格、见真章,在社会上引起积极反响,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期待,更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此时此刻通报责任追责典型案例,无疑是再一次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适应政治“新常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在这些典型案件中,我们看到被处分的领导干部均是因为主管系统或下属单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有人认为,这些领导干部自身并没有问题,挨处分、被通报属于“吃锅烙”,是不是有点儿重了?其实不然。作为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管好自己是本分,带好队伍是责任。毋庸讳言,一些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存在求安求稳的心理,虽然自己独善其身,但对主管或下属部门党员干部存在的错误、问题疏于提醒,甚至包庇纵容。官高一级,肩宽一寸。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责任可谓大如天,如果不尽责、假尽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都要坚决查处问责,没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只会如影随形,越来越严格,当瓦匠“和稀泥”、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太平官”终将无立足之地。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当从纪委通报的9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实际行动铸就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