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根基 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09.04.2015  13:05

近年来,长春市食药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纪委监督“两个责任”,聚焦中心,强化问责,破解难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跃升。

一、开展廉政教育,构建不想腐的警戒线

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方法,规范内容,完善制度,确保廉政教育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一)坚持警钟常鸣,增强防腐免疫力。针对系统大、人员多、战线分散的实际,着重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逢会必讲“廉”,把每周三下午定为“廉政教育日”,要求机关干部全员参加,并规定每人参加“廉政教育日”活动不得少于5次,否则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播放廉政教育警示片24部,401人次参加观看。开展廉政书法比赛2次。这些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廉荣贪耻的工作环境。

(二)深化警示教育,提升防腐思想觉悟。利用每年干部述职述廉之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观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开展“请进来、走出去”、“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读书思廉”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摆问题、论危害、明教训,教育引导大家明辨是非,增强廉政认识,提高防腐觉悟,防微杜渐。

(三)加强警示提醒,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对群众有微词的干部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新任职的处级领导干部及时送上“廉政套餐”,即提任之前,开展廉政知识测试、接受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参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一整套教育活动,使其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加强执纪监督,架起不敢腐的高压线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对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让违纪者受到应有惩处、付出沉重代价,是对党员干部教育、警示和震慑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重要节点的监督。每逢重要节点,局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二)加强审批环节的监督。局监察室定期收集新审批企业名单,及时掌握新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不定期电话询访,有效解决了在审批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制发《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反馈意见书》,要求药品GSP认证部门严格执行廉政回执制度,对认证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廉洁从业、廉政为民。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对系统内违法乱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去年,受理并查处信访举报案件15件,辞退1名长期旷工的公务员;从严查处了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私设小金库、行政执法案卷丢失问题,免去2名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职务,对4人进行通报批评,1人调离执法岗位,对6人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给全系统敲响了警钟。

(四)强化跟踪监督。我们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药品零售企业张贴“党风廉政建设举报公示板”近万张,接受企业、社会监督。向行政监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2400余件,开展明查暗访200余次,动态掌握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情况,大力加强对执法、审批等重点环节的全程监控,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制度建设,划清不能腐的分界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有力防范廉政风险。

(一)健全基本制度,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注重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去年共新建制度29项,完善制度37项,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解决了队伍管理不规范、工作随意性大的问题,堵塞了一些疏漏。

(二)完善制约机制,靠“硬制度”遏制“潜规则”。围绕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在建立制度、完善制度和落实制度上下功夫。制定了《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重点对自由裁量权运用、行政强制、文明执法、规范涉企检查等方面,分解细化任务,明确25项重点责任分工。以局纪委名义印发 “十条禁令”, 对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真正让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铁纪律”。

(三)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规范班子的决策权。坚决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等有关要求,重要事项由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强化班子成员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模式,使“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去年以来,我们共召开16次党委会、38次局长办公会,既保证了信息对称、强化了工作配合、促进了工作协调运转,也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强化了相互监督,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决策失误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书记李振琨作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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