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会议精神

04.01.2021  18:42

12月30日,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39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

 

 

结合吉林检察工作实际,尹伊君检察长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高质量工作助推法治社会建设,找准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特别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起草“十四五”时期我省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他要求,要巩固和加强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将“两个维护”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落到实处,融入到每一起案件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效能,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促进社会治理。要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不断强化纪律约束,督促广大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尹伊君检察长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明年要抓好八个方面重点任务,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现中高速增长、“十四五”开门红等一系列目标,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做细做实,把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围绕省委对明年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黑土地等工作作为明年重点任务。要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将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效衔接。要按照中央保护创新要求,积极推进我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要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要主动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快审快结、“挂案”清理、控告申诉案件清理三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民营企业轻罪免责免罚清单,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在每一项业务、每一个案件上下功夫、求突破。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关于在我省部分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方案》《关于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接续开展2021年省检察院扶贫村乡村振兴工作安排的意见》等议题。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非党组成员的院领导、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文字:夏燕   图片:董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