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到辽源中院调研

30.11.2016  16:08
寇昉代院长一行参观辽源中院图书馆
  • 寇昉代院长一行参观辽源中院电子阅览室
  • 寇昉代院长主持召开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座谈会
  • 寇昉代院长在座谈会上讲话
  •   11月29日,省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到辽源中院调研,并主持召开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座谈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树涛,辽源市委书记吴兰陪同调研,辽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春芝和部分驻辽源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辽源中院院长李春刚和省高院副院长李树涛分别向与会的省人大代表汇报了辽源法院和全省法院工作。宋春芝主任在发言中高度评价了省、市、县三级法院工作,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自身建设取得较大进步,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明显,化解执行难工作力度空前,涉诉信访案件大量减少,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与会代表在发言中也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在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并围绕员额法官管理、法院队伍建设、基层矛盾化解、解决执行难问题以及提高基层法官待遇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寇昉代院长讲话强调,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侯、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决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坚定理想信念和法治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二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要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的本质要求,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和现实司法感受,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努力缩小法院工作自我评价与人民群众司法感受的现实差距,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正确理解“公正”的含义,努力实现让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的“公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坚持依法履职服务。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全力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高度重视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强化对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四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要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大力加强法官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着力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带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健全完善腐败预防机制,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坚决查处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廉洁、队伍纯洁。

      五要坚持深化司法改革。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化改革,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要在继续落实法官员额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的同时,着力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核心改革任务,做到“放权”与“控权”同步并重,既要放权到位,更要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要推进编制动态调整,加强法官绩效考核,实行员额动态管理,确保员额有进有出、宁缺勿滥。同时,要正确把握创新与继承的关系,在改革创新过程中,不能丢掉司法优良传统和成熟司法经验。

      六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必须切实履行好的法定义务。要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要强化沟通联络机制,注重加强与各级人大机关的沟通,健全完善与人大代表的定向联络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针对代表建议逐项研究、逐一答复、认真办理。要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促进法院公正司法,推动工作发展进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