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29.01.2020  18:15

各市(州)党委,长白山开发区工委、长春新区工委,各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驻省中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公开发布)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我省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1.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1月27日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1月28日中央《通知》精神,让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深入领会丰富内涵,吃透精神实质,认清责任使命,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

  2.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组织最强工作力量、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最有力举措、执行最严格要求,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全面动员部署,精准有效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3.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畏艰险,无私奉献,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开展坚强有力工作,勇于当先锋作表率。

  4.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街镇、社区、村屯等网格防护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好疫情监测、排查登记、预警防控、帮扶关爱等工作。加强城乡结合部、省市边界人流进出管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不出漏洞,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有效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5.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效能,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要按照统一安排,扎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该关闭的场所要暂时关闭,该暂停的活动要立即停止,把联防联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6.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做好防护知识宣传,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信谣、不传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最大限度减少给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全力开展医疗救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调度医疗救护资源,强化首诊负责制和属地救治责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发现疑似症状者立即就地排查留验,发现疑似患者立即就地隔离、就近收治。要强化对科学救治的领导,确保医疗机构及时收治疑似病人、全力救治确诊病人。

  8.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医院防护工作。收治确诊患者的医疗机构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最严格的防护措施。要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严格保护措施,严防交叉感染,切实解决他们的轮换休息、家庭照护等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9.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调配防控救治物资和力量,加强防控救治物资生产调度,摸清辖区医疗机构防控救治物资储备和救治力量情况,确保防控救治需求。

   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0.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确保组织体系高效协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快速响应。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1.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责任。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坚守岗位、身先士卒、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和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战斗,及时掌握包保地区、领域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控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2.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工作督查日报告制度,每日对本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当日工作安排进行调度汇总,督促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履职尽责。

  13.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激励引导和总结宣传,督促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履职,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去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制定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的具体措施,根据党员干部工作表现及时进行表扬表彰、提拔使用、调整问责。要积极总结宣传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强大正能量。

  各级党委(党组)要及时向省委报告动员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中共吉林省委

2020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