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集体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0.01.2020  11:02

为了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1月9日,省法院召开党组会开展集体学习活动,重点学习《条例》的修订背景和内容。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

徐家新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此次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徐家新指出,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条例》从九个方面阐述了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的内容,体现了方向性、原则性,突出了实践性、针对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特定意义和明确指向性。《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党内法规文件相衔接,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责作用、党组(党委)领导责任等规定具体化。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聚焦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等问题,提出管用措施,加强制度保障。深入总结了各地实践经验,将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规定,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徐家新要求,要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全省法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理顺工作关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确保实现“两个前列”工作目标。机关党委、政治部宣教处要履行好党建工作直接责任,指导督促全省法院和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推动全省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各级基层党组织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主责主业,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省法院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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