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500元订金商家易主 经调解新店主返款

19.05.2015  10:39

  家住船营区的张先生,预先交了500元订金准备购买地板。没想到,交完订金不久,商家易主,不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无奈,张先生投诉到船营工商分局。5月12日,经过船营工商分局消审科工作人员调解,新店主将这笔订金全额返给张先生。

 

  张先生介绍,春节前,他准备装修新买的商品房,看装修材料时,他在一家地板商行,相中了一款地板。当时销售员称,“为了迎接新年,厂家正在搞促销,如果提前交订金,可以享受优惠价。”张先生感觉挺划算,就交了500元的订金。

 

  4月初,张先生家装修房子,准备安装地板。他来到那家地板商行,准备排尺寸购买。谁知,当初的销售员不见了,店里的负责人称,这家地板商行是他刚刚兑过来的,不承认张先生此前交的订金。张先生来到船营工商分局消审科投诉。

 

  消审科工作人员找到地板商行负责人,向其宣传和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消费者所持订金票与牌匾名称相符,新店主应该承担责任。新店主赔偿消费者之后,可以向原店主进行追偿。

 

  经过消审科工作人员反复调解,地板商行的新店主将订金全额返给张先生。消审科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预交订金有风险,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商家的资质、经营规模等事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江城日报记者/丛玉杰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