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全省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05.01.2016  11:25

 

 

 

 

 

      元旦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打赢元旦安保这一仗,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未发生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和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为群众欢度佳节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5年12月31日23时,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元旦安保视频调度会议,调度全省元旦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对元旦安保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1月1日,胡家福带领检查组深入到长春市黑水路商圈、长春火车站、凯旋路客运站和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南关区公安分局清明街派出所实地督导检查元旦安保工作,看望慰问坚守工作岗位的公安民警和执勤的武警官兵。元旦期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领导全面实行双值班制度,各警种部门主要领导一律在岗在位。

  全省公安机关共出动巡逻警力38600余人次、车辆11000余台次。特别是长春市公安局组织全局193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节日替班巡逻,最大限度地实行警力下沉,切实提高见警率、增强震慑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元旦期间,全省共发生刑事案件61起、同比下降15.2%;发生命案3起、同比持平,全部及时破获;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下降22.2%,死亡7人、同比下降46.1%;发生火灾事故67起、同比下降16.2%,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公安消防部门以节日庆典、文艺演出等活动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加强消防检查和提示性宣传,严格落实消防防范措施,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攻坚战。全省共组成检查组800个,检查单位5289家,整改隐患2807处,“三停”单位14家,出动灭火救援警力793人次、车辆174台次,未发生有人员伤亡和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针对元旦期间群众出行集中、道路交通压力增大、冬季路面光滑等情况,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行为。元旦假日期间,共出动警力16300人次、警车4500台次,启动执法站198个、安全劝导站168个、设置临时执勤点389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37起,未发生大范围、长距离交通拥堵,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元旦期间,全省举办第29届长春冬泳表演赛开幕式、延边州冰雪旅游节开幕式等大型活动10批次、涉及群众13万余人,均实现安全顺利的工作目标,未发生拥挤踩踏等治安灾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