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全省社会治安秩序平稳

05.01.2015  17:05

  2015年元旦期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节日安保各项工作。节日期间,未发生有影响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全省共发生刑事案件113起,同比下降54.1%;发生治安案件458起,同比下降31.7%;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4起,死亡人数9人,同比分别下降69.2%、40%;发生火灾事故49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7万元,发生火灾事故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63.4%、94.3%。

  领导重视,超前部署,确保元旦安保工作扎实开展。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元旦安保工作,2014年12月23日、27日两次下发通知,对做好节日期间安保维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2•31” 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发生后,再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地安全。1月1日晚,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带领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和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祥以及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长春市检查指导元旦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死面,彻底消除、堵塞各种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有效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全省公安机关以重点区域、大型活动、旅游景点为重点,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元旦期间全省各地重点区域、部位治安秩序良好,各项大型、中小型活动安全顺利,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致死致伤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消防公安部门集中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节日期间共投入警力834名,检查各类单位及场所406家,发现火灾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298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36处,对9家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公安交警部门出动警力6558余人次、警车1959余台次,启动检查服务站120个,检查客运车辆6132辆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512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330起、客车超员20起、酒后驾驶27起。强化危爆物品管理,节日期间检查民爆物品从业单位398家,联合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99家。